2022年4月8日根据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对原告主张的工程款金额不予认可,现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对原告主张的工程款金额不予认可,现原告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5号
中介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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