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1、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13号武汉菱角湖万达广场BC区2栋17层A室的房屋【建筑面积:126.51㎡】;2、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南安街330号/栋1-4层的房屋【面积:327.44㎡】共计2处房屋的市场价值(含士地使用权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9号 中介机构:武汉东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新光村阳光新天地D栋1-4层1号的房屋的市场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司法评估。
下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永安大道381号1-4层的房屋【建筑面积:450.78㎡】的市场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司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