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0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对《未完工暂不结算工程款项》表中第4、5项即共计10台通风VAV变频变风量智能控制系统是否已经完工及若已经完工被告应当支付的金额进行鉴定;若未完工,对已经完成安装部分的金额进行鉴定; 2、对《工程质量问题暂扣款》表中所列的争议项目若存在质量问题应该扣除的金额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1号
中介机构:湖北正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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