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项目大厅>涉讼资产项目>摇号公告
对某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2、3、4、6、7厂房已经5、7号厂房相邻的5.827亩场地恢复原状的费用进行评估。
发布日期:2022-06-09
字体大小:A -A +

2022年6月8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2、3、4、6、7厂房已经5、7号厂房相邻的5.827亩场地恢复原状的费用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5号
中介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