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1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1、请求依法对位于江汉区复兴村振兴路8栋2单元501号的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鉴定。2、请求依法对位于江汉区常青路125号天嘉园小区11栋1单元5层1室的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鉴定。3、请求依法对位于东西湖区金山大道特18号凌云金湖家园E区E4栋1单元601的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4号
中介机构:湖北日晟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