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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珞狮路3栋2单元2-102房屋恢复到火灾发生前状态所需费用进行评估; 2.对该房屋内装修、设施设备(以合同中房屋附属清单为准、社区安装抽油烟机一台)、室外墙面恢复至火灾受损前状态的恢复费用(赔偿);灭火器材费用进行鉴定(以2022年2月15日为受损基准日,需考虑折旧,以上室内装修发生于2018年8月,物品购置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3.房屋贬值产生的损失费用。
发布日期: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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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4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珞狮路3栋2单元2-102房屋恢复到火灾发生前状态所需费用进行评估; 2.对该房屋内装修、设施设备(以合同中房屋附属清单为准、社区安装抽油烟机一台)、室外墙面恢复至火灾受损前状态的恢复费用(赔偿);灭火器材费用进行鉴定(以2022年2月15日为受损基准日,需考虑折旧,以上室内装修发生于2018年8月,物品购置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3.房屋贬值产生的损失费用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本惟识(湖北)价格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