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申请对被告占用申请人的公路口岸场地12976平方米及仓库5450平方米经营使用至今,申请人诉请对被告占有的仓库及口岸场地12976平方米及仓库 5450平方米发生的占用使用费进行评估鉴定及其检测线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及恢复原状,申请对相关设施、设备拆除及恢复原状的工程费用进行鉴定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9号
中介机构:湖北三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