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原告在位于光谷四路武汉新城璞樾门第7#楼项目中,已完成的工程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鉴定(包含砌筑、二构、混凝土、内抹灰等)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9号
中介机构:中竞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1、对道路硬化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位于武汉市洪山区九峰何刘村生态山庄内的整路基、铺水稳两层、沥青一层、道路两边站石; 2、房屋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位于武汉市洪山区九峰何刘村商铺广场的房屋主体两层、从桩基、浇灌地纤梁、主体框架成型;中间隔墙采用大块灰沙加气砖;楼层面采用水泥板隔层,屋顶盖瓦的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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