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2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新春村绿色新都110栋3单元3层2室[不动产权证号:鄂(2017)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68371号]的房产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4号
中介机构:湖北日晟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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