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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主张其与两被告共同在马鞍山经营苗圃,现原告请求对三人合伙经营的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瑜东路马鞍山森林公园庄各塘苗圃在2013年3月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实际投资、收益以及亏损状况进行司法审计。
发布日期: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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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2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原告主张其与两被告共同在马鞍山经营苗圃,现原告请求对三人合伙经营的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瑜东路马鞍山森林公园庄各塘苗圃在2013年3月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实际投资、收益以及亏损状况进行司法审计需要的会计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8号

中介机构:湖北三德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