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东方红牡丹园第1亏楼2单元11楼1号房屋(无证房)的现行市场价值按照毛坯房的标准(房屋本身的价值,不含装修)进行评估,评估价值时点为2022年8月2日)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3号
中介机构:湖北国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1、对登记在当事人名下位于武昌区积玉桥街蓝湾俊园二期18栋(薔薇彩苑)4单元2、3层108室房屋进行评估(不动产权证号:市2009013379); 2、对位于武昌区临江大道66号金都.汉宫2栋5单元31层2号房屋进行评估。(不动产权证号:昌2012011332-1、昌2012011332-2号); 3、对当事人与其夫妻共同财产并登记在当事人配偶名下的位于武昌区南湖花园祥和苑23栋3单元1层1室房屋进行评估。(不动产权证号:昌2009009990)
下一篇:原告申请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武丰家园10栋2单元1403号房屋(107.88平方米)2022年8月1日的现市场价值、包含全屋装修、家电等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