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京山林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京山县新市镇陈八字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鄂(2018)京山县不动产权第0006430号]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9号
中介机构:湖北永信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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