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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合伙期间各合伙人对项目的资金投入,2.合伙期间合伙项目的支出,3.合伙期间合伙项目的收入,4.合伙期间合伙项目产生的合伙财产进行审计。审计时间范围为2019年11月至2021年10月(另包括2021年12月18日专业分包结算书)。
发布日期: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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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7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合伙期间各合伙人对项目的资金投入,2.合伙期间合伙项目的支出,3.合伙期间合伙项目的收入,4.合伙期间合伙项目产生的合伙财产进行审计。审计时间范围为2019年11月至2021年10月(另包括2021年12月18日专业分包结算书)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5号
中介机构:湖北汉高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