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7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107国道以东、国沙路以南3号厂房1-6层及6号厂房1-6层的房产及其项下的土地进行评估。提供标的物评估报告相关电子版等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3号 中介机构:湖北国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5R2地块中冶枫树湾C9栋1-3层06室的房屋及装修现价值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沟湾村、邱湖村两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市场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司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