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请求对以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坐落于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莲花湖大道与临嶂大道交汇处(汉乐村),面积2781平方米,用于抵偿申请人部分债务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鉴定,估价日期2021年7月7日需要的房产土地综合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武汉东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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