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1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双方签订的七份供热合同[一期低密度、一期A2地块、A3地块(T1、T2、T8) A3地块(T3) 、A3地块(T4) 、A3地块(T9、T10、T11) 、A4地块S6热力工程]的工程价款进行进行据实鉴定。鉴定的标准和依据为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即定额执行《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版)、《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版),主要材料价格采用《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表价计取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1号
中介机构:武汉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