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坐落于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莲花湖大道与临剧大道交汇处(汉乐村),面积2781平方米,用于抵偿申请人部分债务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鉴定,估价日期2021年7月7日需要的土地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2号 中介机构: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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