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73号庙山大花山社区建设项目10栋6层1室的相关财产损失进行鉴定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本惟识(湖北)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原告所有的某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及残值进行鉴定
下一篇:申请对:1、鉴定事故车辆的损失部位及损失金额(其中损失金额含更换配件残值、维修工时数量及金额);2、鉴定受损配件的损坏程度以及更换或维修的理由、修理中实际使用配件的品质(说明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配件外包装、合格证、带有配件编码的发票和与配件相符的发货单等手续、实际修理使用配件与购进配件品质和数量一致性)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