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2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项目中原告施工的项目成品库2(3-4区)正负0以上的完工工程项目中:1、成品库2(3-4区)正负0以上的已完工工程项目工程总价款;2、该项目工程中对应的部分材料费用(包括钢筋、干混砂浆、加砌块、装修材料)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重新鉴定被告所实施的案涉所有工程的工程款
下一篇:依法对某项目二标段桩基础施工工程中 5#、6#、14#楼、幼儿园区域工程质量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