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0日根据武汉市江汉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清芬一路57号阳光大厦裙楼31443.78平方米房屋自2010年10月29日至今的占有使用费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1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衡信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评估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解放大道22层共10套房产
下一篇: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黄海南路9号(泛海国际居住区。芸海园)7栋/单元32层3号的房屋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