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2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以2023年2月4日基准日,对二申请人共同共有的坐落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小黄家湖路1号1栋1单元2层1室[房产证号:鄂(2016)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31963号]房屋内因污水浸泡导致设施设备受损恢复至未受损前正常使用状态所需的费用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3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德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狮书城路珞珈雅苑13幢2单元15层1501号房屋厕所因返水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位于武昌区融创壹号院4栋1单元13层2号房屋因4栋1单元14层2号房屋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失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