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请求以2023年1月1日基准日,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洪山区丽水路9号新城阅璟(新城阅璟台)G3栋1单元2层(2)号[房产证号:鄂(2021)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53768号]房屋内因污水浸泡导致设施设备受损恢复至未受损前正常使用状态所需的费用进行评估; 2、请求以2023年1月1日基准日,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洪山区丽水路9号新城阅璟(新城阅璟台)G3栋1单元2层(2)号[房产证号:鄂(2021)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53768号]房屋的市场租金标准进行评估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4号
中介机构:湖北通达旺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