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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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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委同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我省深化纪律教育的重点内容是什么?我省深化纪律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围绕广大党员干部关心的这些问题,参与起草《意见》的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着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纪律教育主体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将有力推动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党中央印发的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提出着力解决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中之一是“廉洁自律方面,主要是纪法意识淡薄,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顶风违纪现象仍有发生,利用权力和影响力谋私贪腐,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等”。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着力解决主题教育指出的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省委同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觉悟,增强纪律自觉,强化担当作为,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遵纪守法自觉性不强等问题,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深化纪律教育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意见》明确了我省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三个方面重点内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三是深度融合推进党性党风教育。

上述三个方面内容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是纪律教育的纲与魂。在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方面,《意见》指明了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的党内法规,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切实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

在深度融合推进党性党风教育方面,《意见》把纪律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在加强纪律教育的同时,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和家风教育。这一要求,体现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密不可分、相互促进。一方面,纪律教育必须靠党性教育来支撑,另一方面,党性教育必须把纪律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深化纪律教育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意见》的一个鲜明特点是明确了我省深化纪律教育工作的7项主要任务,从而将纪律教育的任务具体化、可操作化。7项主要任务由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意见》明确指出,深化纪律教育的7项主要任务是:落实纪律教育主体责任、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工作、融入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布局、列入机关党建重要任务、加强纪律教育专题培训、作为法治湖北建设重要内容。7项主要任务深度融入到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组织、宣传、政法、直属机关工委、党校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中,推动各级党组织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抓在平常,促进党员干部学纪明纪守纪,培养纪律自觉。

省委常委会会议在审议《意见》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扛牢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深化纪律教育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好政策还需要好的保障措施来推动落实落地。为此,《意见》从三个方面构建有效执行的保障机制,推动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强化统筹谋划。《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将纪律教育纳入党委(党组)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要点,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明确纪律教育职责任务和责任单位,制定工作计划,召开协调会议,推动各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工作谋划、抓好任务落实。

强化考核评价。将开展纪律教育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纳入党建工作、清廉湖北建设、法治湖北建设考核,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确保纪律教育落到实处。

强化监督检查。将纪律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巡视巡察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范围,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认真纠正整改、及时完善;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的严肃处理。

措施已经制定,目标已经明确,责任重在落实。有理由相信,我省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一定会得以扎实推进。

“落实纪律教育主体责任”“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工作”“融入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布局”……近日,经省委同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系列要求和举措,构建全省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机制,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捍卫党的先进纯洁的高度,针对当前纪律教育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对做实做好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作出全面系统安排,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和举措,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觉悟,增强纪律自觉,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着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纪律教育主体责任,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是《意见》中的一条重要举措。这一举措,把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主要任务压紧压实到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组织、宣传、政法、直属机关工委、党校等职能部门,融入干部选育管用、学习培训全过程,贯穿到执纪执法、宣传思想、机关党建、法治湖北建设各方面,推动各级党组织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抓在平常。

“立纪—知纪—执纪—守纪—督纪是党的纪律建设的五个环节,其中知纪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头,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向纵深发展。”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斌雄表示,《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破解难题,可操作性强,将纪律教育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必将有力推动湖北省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