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2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洪湖市昌兴木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洪湖市新滩镇汉洪公路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 16处的房产、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法对上述土地使用权及16处房产、无证建筑 物、附着物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号 中介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柏泉街道办事处申请对张家凡、张华被拆除房屋(违法建设除外)、鱼塘、旱地、果树和其他树木、设施以及其他财产价值依法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鄂AE881G号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贬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