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事故车辆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部位及所实际更换配件的价格;2、损失配件(旧配件)的残值;3、所需维修工时项目及费用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号 中介机构: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请求对苏BV9538号重型厢式货车车辆损失或残值进行重新评估
下一篇:申请对鄂A510LU牌车辆于2022年4月4日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损失(含维修项目、维修价格)、维修更换下的零配件残值予以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