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蔡甸区大集街溪水村、竹圻村的“世茂龙湾 48#地块土建总承包及综合机电工程”中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8号 中介机构: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原告施工的《土方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外地下室部分坡道整体开挖后对坡道范围内的工作面进行回填反压工程和破除新龙国际项目部占用东侧红线外规划拟建“汉城北路”的地块铺设的混凝土地面及临时混凝土道路及碎渣外运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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