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2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申请人被强拆的房屋(总面积为1068.99平方米,包括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面积458.18平方米、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主房569.23平方米、棚房39.33平方米、厨房2.25平方米)在被强拆之日即 2021年1月1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2号
中介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1、对涉案房屋现价值进行评估(房屋为四层结构,含申请人将后院该扩建至四层部分,房屋配套的自建道路、地坪、绿化、管网等;2、对涉案房屋内外全部装饰装修价值评估(包含电梯、已形成附着物装饰装修物、不便拆除或者移动的设施设备);3、房屋搬迁腾退费用以及经营性用房补偿等费用(可以参照拆迁补偿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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