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原告湖北立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烽火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签《武汉钰龙旭辉铂宸府(烽火村)项目箱涵迁移及小区正式污水接驳点工程合同》约定对原告湖北立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施工部分工程进行造价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1号 中介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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