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申请对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56号滨江院子八楼顶层租赁面积316平方米范围内的装饰装修附加残值进行鉴定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5号 中介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申请对案涉争议的约60吨种子在2014年时点的市场价值(包括种类、数量)进行评估
下一篇:选定评估机构依法对案涉房屋(武汉市青山区三弓路堤边56号)的装修损失、附属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