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北辰孔雀洲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图差更签证、材料调差、认证认价、补充协议部分以及中司在起诉状第四页所主张的未确认部分7041215.37元所对应的工程造价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0号 中介机构:湖北长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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