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对案涉玉笋山 2013年12月3日《房屋维修合同》、2014年3月10日《房屋维修合同》、2015年4月《玉笋山苗圃30亩内维修合同》项下已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造价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3号 中介机构:中明智工程技术(武汉)集团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涉案工程内容外下达的15项签证增补工程和涉案工程合同签订后涉及合同内图纸会审变更增补的实际工程量及其施工量总造价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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