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武汉杨春湖项目一期B-04地块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武汉杨春湖项目一期B-04地块监理合同补充协议》项下监理实际完成产值的监理费进行鉴定、审计需要的会计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8号
中介机构:湖北华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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