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号楼地下室钢筋工程(含塔吊)已完成工程量,7号楼塔吊、3个电梯井制作加安装(电梯井仅下料未安装,滑板底部钢筋柱子插筋、部分箍筋只下料,仅车丝,钢筋下料吨位)及王卫星已完成的其他工程量进行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号 中介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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