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项目大厅>涉讼资产项目>摇号公告
对蔡甸城市综合服务中心项目A地块精装工程二标段 3#楼木工作业“轻钢龙骨双层石膏板平顶”项目中实际已施工部分(即原被告双方合同附件“3#楼木工清单工程量”第5点“轻钢龙骨双层石膏板平顶”中第2-6 点已施工部分,含平顶和二级/三级造型吊顶)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本案两个鉴定事项打包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对案涉工程合同范围内未施工部分工程量进行造价鉴定
发布日期:2024-04-30
字体大小:A -A +

2024年4月30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蔡甸城市综合服务中心项目A地块精装工程二标段 3#楼木工作业“轻钢龙骨双层石膏板平顶”项目中实际已施工部分(即原被告双方合同附件“3#楼木工清单工程量”第5点“轻钢龙骨双层石膏板平顶”中第2-6 点已施工部分,含平顶和二级/三级造型吊顶)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本案两个鉴定事项打包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对案涉工程合同范围内未施工部分工程量进行造价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9号
中介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