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沪FO9857号重型厢式货车因2023年4月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5号
中介机构:武汉衡利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被执行人持有的浙江东方百富袜业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上诉人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金额进行鉴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