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根据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原告与被告及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对原告所施工的案涉工程量及单价不认可,原告申请对案涉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款进行造价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9号
中介机构:湖北正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当事人持有的武汉市融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当事人持有的武汉聚人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60%股权及湖北恒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40%股权;当事人持有的武汉聚人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40%股权进行评估。
下一篇:1、对编号雅宇(2019)武汉振第 020《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项下,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完成的武汉雅居乐花园三期、四期的工程量、工程造价进行鉴定;2、对编号雅字(2021)武汉振第006《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项下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完成的武汉雅居乐花园五期的工程量、工程造价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