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登记在当事人名下设备型号为 CLG5500JQZ80,机号C0220108的车牌号鄂GFE527的汽车起重机;设备型号为LM1213ES,机号12V1213SHMO00255的移动破碎机;设备型号为GLG920E,机号LGC92OEZMC121280的柳工挖掘机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4号
中介机构:北京仁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对案涉超市,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的财务状况、利润及亏损金额进行审计。 2、对案涉超市超市,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财务状况、利润及亏损金额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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