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申请对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南、金桥二路北东方海棠花园11栋1单元601室的房屋(含装修,但不包含家具家电)的现在市场价值委托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0号 中介机构:湖北大鹏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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