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岱山村城中村改造K1-1地块项目消防工程防排烟系统承包合同》中关于防排烟系统工程进行造价评估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0号 中介机构:湖北博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一篇:原告申请对案涉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树三路的迈森豪餐饮管理公司食品加工厂项目中原告安装部分的消防设备安装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下一篇:请求法院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新河苑2期2栋2单元202,204两套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造价鉴定(已完工部分),以确定申请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