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夏明权的“鄂W7M761”小型轿车(车辆识别代号:LBV61AF04NS428828)因2024年6月21日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及残值[1.事故车辆的损失部位及受损范围;2.实际使用的配件品质,说明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配件外包装、合格证、带有配件编码的发票与配件相符的发货单等手续;3.损失配件(旧配件)的残值;4.损失配件的更换程度、损失程度以及更换(维修]的理由;5.工时项目及费用;6.实际使用配件与购进配件范围和数量一致性鉴定;7.维修范围
的资质等级]进行评估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2号
中介机构:武汉祥通旧机动车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