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武汉裕隆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50%的股权、武汉裕隆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汉裕中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50%的股权、武汉裕隆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汉裕达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50%的股权、武汉裕隆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汉裕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50%的股权市场价值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5
中介机构:武汉浩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