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越秀星汇君泊二期商业S2栋三楼上部商铺的装修残值进行鉴定(评估项目中需详细列明装修总价值,折旧率等),时间节点为2024年7月30日,需对案涉房屋已形成附合装饰装修物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残值分别列明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7号
中介机构:武汉天马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武汉市江岸区永安路8号武汉天地御江苑二期18栋9、10层902室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被执行人持有的武汉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持股比例为11.25%)的股权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