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0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评估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团风县城北工业园新河路南侧1幢、4幢及项下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6号
中介机构:武汉永立至诚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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