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原告武汉市江岸区三阳金城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申请对位于三阳金城小区与铂仕汇国际广场交界处的113.36平方米国有土地2014年1月至2026年5月的各年度土地占用费(租金)金额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5号 中介机构:湖北隆正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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