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8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湖北****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湖北省安陆市烟店镇李湾村的在建工程1-16幢及其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下隐蔽工程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市场价值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4号
中介机构:北京仁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对合伙协议中约定购买的塔吊设备租赁收益情况进行司法审计
下一篇:对案涉车辆“鄂A***F8”的车辆损失金额进行司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