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案涉登记在金大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路22号1栋6单元301室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5921号,建筑面积:50.35m'】的市场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4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衡信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被执行人刘沛所有的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康福路26号金地·雄楚1号五期C3、C4栋C3号楼一单元26层03 室【不动产权证号:鄂(2020)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26452号】房产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下一篇:(一)委托内容:对张菀婷名下登记有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11号3109铺房屋一套【产权证号:2439264.不动产单元证号:440104010002GB00077F00011222,建筑面积20平方米】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