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根据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东湖东路以东电商大道以北唯品会园区一期工程内的10号仓库中全部设备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号
中介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被申请人私自处理的申请人委托其热镀锌加工的产品价值进行鉴定
下一篇:武汉市****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维修的鄂AM20P1车辆损失金额进行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