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对2021年3月1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止,产生的全部收益、债权、支出、债务进行审计;2.对《2023双昊公司合伙项目资产清算表》中合伙事项的应收账款和剩余财产分配进行审计需要的会计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9号
中介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上一篇:对青山区武东街贾岭村民委员会及其下设企业武汉兴岭置业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贾岭村“城中村”改造一期还建房H3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整体的结算审计,并以此确定H3项目(支出与收入相比的)资金缺口金额。
下一篇:对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拍卖(见附件)以现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