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产业园庙山中路3号汤逊湖民营工业园江夏德松科技开发中心一号厂房东二楼(298平方米)1.装饰装修附合物2025年1月时的原值及现值进行评估;2.未形成附合物的设备2023年1月时原值及现值进行评估(含设备安装及运输费);3.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日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鉴定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4号
中介机构:湖北三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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