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于南湖大道交界处(华中农业大学旁)碧桂园·碧乐城9幢3单元1-2层2号房屋的庭院面积进行鉴定需要的特殊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晟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57号江南明珠园江顺轩3单元9层2号房屋主卧及主卫漏水原因进行鉴定。
下一篇:1.对被告武汉海剑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武汉金虹嘉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供应的钢纤维混凝土和水泥稳定碎石质量进行鉴定;2.对被告武汉海剑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武汉金虹嘉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供应的钢纤维混凝士和水泥稳定碎石质量和施工工艺与路面损坏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